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502-511102-04-01-641382】FGQB-006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502-511102-04-01-641382】FGQB-006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片区高坝路与春华路西段交汇处。
2.2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业、配套社区用房、建筑主体、总平绿化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32714.7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3792.88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921.83平方米(含地上不计容633.43㎡,地下室面积8288.40㎡)。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38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设计,具体以专用合同为准)、施工(以专用合同和发包人要求为准)、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2.5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独立企业法人资格;②设计单位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设计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施工图审图报告等证明资料,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出具施工图审图报告的时间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建筑规模的,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工程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②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③须提供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但须确保截图信息清晰显示完整的查询网址、项目名称、中标单位信息)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国 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 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 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4月19日 至 2025年04月23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5月12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528号4楼1号
邮 编: 614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峰汇中心1号楼402
邮 编: 610094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2025年04月16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2-511102-04-01-641382
相关资料下载: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招标文件.z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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